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私人建筑工地受伤,直到一级残疾!私人老板不合格!我父亲是他的朋友,他和老板写了一份书面合同,叫他去工地做事。没有资格!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2-08-06 17:01: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相关规定,私人工地工伤也需要赔偿,如果该工地的总包为有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果该工地的总包为个人的,则按雇佣关系赔偿
  • 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从受伤之日起算只有一年的时效,超过时效就丧失的索赔的权利。然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是否有伤残等级,有了结果就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金额要根据等级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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