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7年,我因工伤受伤,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6岁,公司老板说买不到工伤保险就要辞退。我该怎么办?

2022-08-08 11:3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受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不能主动辞退员工。除非,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这时公司可因员工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过错为由辞退员工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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