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借条,只有电话录音。跟我们聊天记录说还钱的内容。这些算不算证据

2019-04-09 13:0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但是最好找多点其他证据,例如书面的

    建议:
    发个催款短信或者书面的文本给对方
    对方承认之后,让对方写和还款计划
    这个还款计划就是一个很好的书面证据了

    提醒:
    以后借款等东西一定要有书面记录
    写明借款方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写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时间
    最好是留下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明身份证用于借款确认并让借款人签名
  • 借钱没有借条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没有借条,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因此证据方面应该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借钱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四)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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