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商场上班的,节假日公司说一班算三班,我一个班是83元,节假日一共4天,我现在不要加班费我要求调休,可以的吗?

2019-04-09 13:5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您可以对照上述规定,看看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按社保法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员工工资包括加班费,所以加班费应该作为交社保的基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只要有证据,可以要求加班报酬及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你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 劳动者可以寻找节假日期间加班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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