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开除职工程序不合法,当开除撤销后被停发的工资可以追回来吗

2019-04-09 16:1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工伤期间,单位无理由开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订立这类的章程,目前的法律规定还不明确. 本人认为,这类章程由于涉及股东个人权益,所以应该所有股东一致通过后才有效,类同于股东之间为建立公司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对于这部分涉及股东个人股权利益的条款,其修改也同样应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如果此前你已同意此章程,应该按原章程办理,相信你也认同,但是现在对方擅自修改你是完全有权不同意的.不行就诉讼.
  • 要看公司开除的理由,以及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是公司违法开除你的,应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的2倍支付你赔偿金,比如你工作2年,赔你4个月工资;工作3年,赔你6个月工资,以此类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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