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每月计算工资的方法是一个月21.75天哪,但因为有两天在培训班,培训津贴,然后他们计算本月工作日19天减去两天,实际工作日17天,事实上,我们也加班周六和周日,这样计算合理吗?或者应该是这样的21.75-2天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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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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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班工资按200%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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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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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