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农民工,在工棚帮老板盖瓦时掉下来胸椎骨折,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算工伤吗?怎么索赔?可以报新农合医疗保险吗?

2019-04-10 07:0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业保险按照理赔的条件,目前市场上有报销型和给付型两类。
    报销型主要是根据具体发票金额予以报销,不管买多少家的保险,最终以发票金额为限。常见的产品如意外医疗、住院补偿医疗,社会医疗,城镇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
    给付型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来看,只要符合合同上的要求,就给付,不管办多少家的(前提是通过保险公司核保已经承保、并且过了观察期)。常见的如:寿险,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重大疾病,津贴性的住院、手术等。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所在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尚若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拿着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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