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允许掉头路段缓慢掉头,当车头已经进入右车道离路边还有1.2米的位置一辆摩托车高速直行过来,我立刻煞车停住,哪知道摩托车驾驶员没看路面直接撞在车右前大灯上,摩托车失去平衡向前滑行三米左右摔倒,摩托车上共有三人,驾驶员轻微擦伤,另外两个人都是腿部肌肉损伤;而且摩托车超载驾驶员还饮酒了,交警测量说他只是少量饮酒达不到酒驾标准,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2019-04-10 10:4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法院暂时无法受理。
    2、刑事拘留有一定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拘留的,当事人可以向拘留的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就可以出来。刑事拘留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 交通事故责任:1 尽快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2 必须在受伤者全部出院后,双方同时申请交警队进行赔偿协商。
    3协商不成功,可以起诉对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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