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但由于经济问题,公司将于2016年12月解雇我们。我的月薪是3000元。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2022-08-15 20: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两个月的,需要单位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者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决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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