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知道我怀孕,违反劳动法终止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我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两年,现在已经到了一年。我故意拖欠工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该如何投诉

2022-08-16 16:23: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有效送达后双方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劳动者自此可不再到用人单位出勤工作
  • "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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