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工作了半个多月,然后有事要走。老板打算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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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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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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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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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