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的成都火锅店当厨房工作人员。我在2017年5月21日换班。当我申请这份工作时,我说休息四天的月薪是3200元,全勤奖是100元。我在6月30日上了28天的班,迟到了八次。我问老板如何计算工资。他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现在在七月,我不想缺勤两天。我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让自己更快地离开这家火锅店,工资能在辞职当天结算吗?另外,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购买社保!

2022-08-17 09: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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