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乘坐有轨电车撞倒了施工人员的自动扶梯,造成人员受伤。施工人员没有收到任何安全警告。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2022-08-17 13:3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不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业主方包括业主派出的安全员应承担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属于次要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旅客受伤是在运输过程之中发生的,且旅客的受伤并非自身原因导致的,承运人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依据《合同法》30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伤亡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承运人证明旅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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