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工作相关骨折住院18天。后来,该单位安排在康复医院康复。现在单位报销费用。该单位只报销18天的住院费用加上25天的护理费用。这合理吗?(费用由我自己提前支付,工伤对我未来的生活有一定影响,公司没有派任何人来照顾我,但我的家人在照顾我。)问:公司这样补偿我们合理吗?非常感谢。

2022-08-18 00:5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疫情延长假期期间,员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企业复工之后,如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由于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同时,企业不需要发放双倍工资,但企业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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