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北京工作。由于该公司在11月初更换了办公室,11月和12月没有找到合适的办公室,所以员工们都在家。他们在一月份找到了办公室,并进行了翻修。11月份的工资是3000元。合同中的工资为3000元,其余均为绩效工资。公司运营总监说下个月补齐剩下的钱,12月份,我只在12月份发了工资,但11月份剩下的钱没有发,然后就没有工作的地方了。其中,他们雇佣了与我同类型工作的人,却没有告诉我什么时候去上班。所以我最近几天辞职了。公司说我没有提前30天提交,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损失5000元,并要求我签署辞职协议,而且公司拖欠了其他员工的工资。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吗?我必须支付这笔赔偿吗?

2022-08-18 1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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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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