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童工,在厂子里干了几个月后想辞职回家,然后他们说没干够半年不给辞职,还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2019-04-10 18:5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需保留好证据,如未发工资证明、工资卡、劳动合同等。
    也可以直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不可以的,除非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有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劳动者去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进行处罚,下达了处罚决定后,可以转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报酬。非法使用童工,且拖欠工资,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罚,如果个体户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处以双倍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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