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婚内出轨,我选择原谅,她和那男的生了小孩,当初是那男的威胁她说打掉小孩要杀了我儿子,我老婆无奈给他生下来,当时他家人说生下来不用我老婆管,他妈也求我老婆生下来,可是现在那男的有来骚扰我们的生活,如果我要起诉应该怎么做,他没有结婚,可以起诉他吗,追诉期多久,如果我想把那小孩要过来应该怎么做,我能告他们重婚罪吗?,我不想我老婆坐牢只想送他进去,可以做到吗,

2018-08-01 06:4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补充重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上述两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就可构成重婚罪。因此如果满足刑法规定的条件,确定为重婚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着坐牢的危险。
  • 重婚的双方都有可能坐牢: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如果没有结婚的一方在不知道对方已结婚的情形下与之结婚的,则不知情的当事人不构成重婚罪。
    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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