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石膏和尘肺病阶段的人,我需要被认定为残疾人,但我的五份保险从去年6月起就在工厂暂停了。没有支付任何职业病工资吗?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

工伤索赔
2022-08-19 19:4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可直接申请职业病认定,如果认定为职业病可要求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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