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苏州佳士达电子厂做临时工,工作了15天。这些天我感觉不舒服。领班让我今天收到辞职信。今天,我来了,让我工作一会儿。现在,辞职信没有给我,如果是假的,我不会批准。如果不是假的,我不会辞职。我一文不名地辞职了。我该怎么办

2022-08-20 10:5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是可以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通知并证明已通知到了用人单位,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 正常情况下,员工因自身原因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递了辞职信,严格来讲还应该再工作一个月。但如果没有什么需要单位配合的,那么递完辞职信,可以直接离职

  •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工提出离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2、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而在试用期期间,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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