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原公司工作,从2015年3月到2016年1月没有支付工资(途中先后支付了二三千)。现在公司倒闭了,被新老板接管了,但我还欠着钱。我该怎么办?

2022-08-20 12:03: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倒闭一般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依据工作年限和计算基数来共同确定。而工作年限一般要参照每满一年应该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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