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12年来,我以每吨一定的单价在石场承包劳务。我打电话给工人,工人的工资由我支付。到目前为止已经三年了。现在停止劳务,老板欠我三年劳务费,我还付了工人穷。但是老板欠我的劳务费不给。而且我们还没有签合同。我应该通过什么程序返还我的劳动工资?

2022-08-22 14:1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应当区别情况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没有实际付出过劳动的,按照对价原则,用人单位通常没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公司欠着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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