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工资单已于12月发放,但该公司以旷工和1月份辞职为由不支付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能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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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
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
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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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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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