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说我的职位是运营商和其他普通员工。工资是2030元,这是深圳的最低标准。我的实际工作是公司的经理,薪水是员工的三倍多!此外,合同中还有一条:如果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将按照深圳市2030年最低标准计算。请问,这种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是否有效?问题补充:请问:公司已经两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了,但现在突然和我签订了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我是否可以因前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赔偿?

2022-08-23 09: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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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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