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买了房子,签了房屋认购协议,先交了1万元定金,然后交了2万元团购费,再交了10万元首付预付款,总额13.5万,后面还有21万首付没交。13.5万还能退吗

2022-08-23 14:3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 如果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房屋的,或者出卖人违约的,那么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双方未能订立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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