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后车逃逸没看到车牌只知道红色小车,路口有监控,但交警说看了没看到事故,我该怎么办

2019-04-11 13:3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上班路上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职工上班路上,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被车撞伤,肇事者逃逸,应当报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记住的资料  事件发生的时间  事件发生的地点  肇事司机车辆的型号和车牌  颜色及其它特征  总之记住的越多就越能帮助警方抓住肇事司机  步骤/方法  拨打110说明事故地点,并尽可能的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型,等特征,说明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注意保护现场,如有伤者可以请求110派医院救护车辆到来。
      并交给模拟画像和视频交给公安机关。相应资料自己应当留存一份。  找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如果您是次责,您的保险公司只会赔付您的责任范围内的部分,不会赔付对方给你造成的责任部分。
      注意事项  出了事故之后一定要保持头脑的冷静和清醒,不要铸成大错。
  • 你好,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主要责任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关交通事故赔偿规定:
    1、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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