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只是想问,我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工资仍然是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按照正式工资支付!

2022-08-24 14:1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工资,可以要求对方补足。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时效1年的限制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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