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过世,现需要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母亲已同意,需要怎样办理?

2019-04-12 01:4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办手续:
    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
    二,然后带上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应交费用:
    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 元。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屋可通过遗产继承取得,需要过户才能办理取得房产证。首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其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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