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5.26号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可是公司不给说交接工作完结时间,我负气当天直接不干了,工资我不要了,交接我不办了,公司给我打电话说要起诉我,这样我要承担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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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争议,有证明
劳动关系的
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
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
劳动合同法》第
10、
46、
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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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1、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收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投诉其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
仲裁(不收费),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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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时间:
1、试用期的,提前3天申请辞职。
2、过试用期的,那么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在月头递交辞职信。
3、公司已经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的,那么劳动者也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不然,跨月辞职或者月底辞职,公司都会让劳动者自己承担社保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证明一般在离职当日开具,档案和社保关系则在十五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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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的。一般来说,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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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