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丈夫和我想离婚是因为感情不合,但我辞掉工作在家照顾孩子,因为我的孩子以前总是生病,现在我没有工作。这孩子现在23个月大。(从我怀孕到孩子出生,我母亲一直照顾孩子,直到我一岁)。我丈夫和我都想要孩子的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们将被判给谁?

离婚
2022-08-28 11:00: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是会判给母亲的,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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