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在一家公司担任生产主管,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生产协议,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加班时间长,一个月的工作时间可以高达360多小时,而员工的工资只是一个记录,没有任何加班补贴,所以员工流失很大,人员很少,公司无法完成订单,所以公司会增加更多时间。而且公司不允许员工辞职。因此,一些员工没有工资就离开了。两个月后,公司认为我不称职,要求我离开,并根据工作时间结算我的工资。当时我对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不太了解,但后来我看到新的《合同法》规定,公司应该在这方面进行赔偿。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我在上个月10日离开了那家公司

2022-08-29 10: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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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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