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一起生活了23年。因为感情不和,我们想解除同居关系。我们需要如何溶解它

2022-08-30 03: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好孩子、共有财产,直接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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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你好,可以协商解除关系
  • 感情不和想要解除同居的可以先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在此前提要先确定是否真的是同居关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构成事实婚姻,而之后都称之为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
    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同居关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既然同居关系与登记婚姻都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应同等对待,即同居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或到人民法院诉讼。
    但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最好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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