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和人员过剩,少数员工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工资。但一些员工要求企业按照市平均工资进行补偿。这样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31 08:2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是否会给经济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国有企业的职工如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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