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拖欠工资延迟了。后来,经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调解,我们同意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补足拖欠工资。现在还没有给。已经快20天了。我该怎么办?

2022-08-31 14:4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后不给工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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