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男方分居十年,没回过家,有两小孩,男方不肯离婚,要求女方起诉,大的十八小的已十二。结婚证和户口本都在男方手上。

离婚
2019-04-12 14:0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离婚纠纷在起诉到法院时,人民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提供如下材料:1,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无结婚证原件的应当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3,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提供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带照片),户口本一般不需要,但如果有子女的,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一般提供复印件即可。4,有财产争议的,要提供财产资料。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不同意与女方进行协议离婚的,双方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对双方是够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实进行认定,如果不能够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则会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
    双方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六个月后如果在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离。

  • 1.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两个法定条件(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3.因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会判离婚。
    4.满足这两个法定条件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二是时间持续满二年证据,二者缺一不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