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PMC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公司不得不把所有工资削减20%,我要到月底才能离开。我得等公司招聘。这合法合理吗?在我加入公司之前,我听说降价20%。当时我并不在乎。现在我认为这是违法的。。。另外,如果我在试用期,我不应该提前三天提出吗?我给经理发了一条短信,今天正式谈论了此事。没有书面辞职申请。
-
试用期不提前三天辞职可以拿到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而不是工资支付的条件,即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正常办理手续工资正常发放,建议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
你好,对于被降薪的问题,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
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