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9月六号离职的,在之前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口头申请了,但是8月16号才写的辞职书,后来9月初请了一6天假,因为回老家了有事耽误了来不了,跟经理请过假但是他不批,所以自动离职了,但是没有给我工资,我这种情况有工资拿吗?还有就是我申请公司给我办理社保,工资上自己扣了我的社保钱,但是半年了卡还是没给我

2019-04-12 18:50: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补交社保问题,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营业执照时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好)、法人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单位开户处拿一式三份的表格填写,核实完毕会拿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再去拿到社保证,如果要办理医保,到医保中心取表格。
    进行了社保登记就可以办理社保了。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在职职工社保异动表,
    职工信息登记表,
    公司开户登记表,
    5、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职工名册、工资表、到单位所属区域社保局开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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