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妹犯经济诈骗罪,姐帮还钱和交罚款妹刑满后不见人电话不接能起诉吗

其它
2019-04-12 18:5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借条的借款即使债务人不还钱,在现实中很难被认定为诈骗犯罪,通常被定性为民事借贷关系,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钱。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打借条为幌子,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定罪的。
    这主要看借款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即使虚构了部分事实借钱,最后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无法偿还,还是应该属于民间借贷。
  • 诈骗案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 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涉嫌诈骗罪,罚金数额要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来确定。

    《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