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当我提出辞职时,老板那天同意了。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我要了上个月的工资。公司没有给我工资,理由是我没有很好地完成辞职工作。它还说,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他们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也没有给我工资。他们的规章制度合法吗?我还能拿回薪水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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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劳动者通过试用期的,那么必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终止劳动
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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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正式员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因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离职的,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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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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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