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进工厂一个月,我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在公司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我仍然想留在公司继续工作。公司能否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9-08 02:5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超过试用期,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超过试用期,那么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企业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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