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左手手指的伤被切断了。休养期间,公司仅支付基本工资1680元,护理和营养费用1000元。我是计件工,平均工资约3800元。支付这样的薪水合理吗?

2022-09-08 08:58: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月薪制同样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
    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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