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在单位工作期间受伤,认定了工伤,评定了伤残八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了工伤保险待遇,但我姐姐觉得核定的费用有问题,据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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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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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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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工伤,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该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领取.
工伤认定需要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医疗费用单据以及医院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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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