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染色厂的替补。后来,我又招募了一名替补,调离了我的职位。当时,我答应工资不变。工作了三个月后,我发现我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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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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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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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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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