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商店的休息日原本是4天。由于元旦商店改为每月只有一天,这家人想在新年的第一天和第二天请假,但商店没有给他们。由于被迫缺勤两天,工资于15日在商店发放。今天,18号,我问她,他说因为我旷工,工资迟交了,我的工资扣了3分。我该怎么办?此外,我还做了一份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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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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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合同不可以扣除休息日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在法定的休息时间内应当计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扣除休息日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扣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齐扣除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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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