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个人工作了七八年。因为拖欠工资,四年前就辞职了,但是4万多的工资一直没给。如果我打电话说没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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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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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
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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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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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