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4月4日至5日,我们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到期的合同上写着租金将于今年3月1日到期。我们提前一个月付了房款,但他们总是要求我们提前一个月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正常时间,我们应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到去年4月5日,已经是一年了,有900笔押金要退还给我们,但我们签订的合同,坏处都是针对乙方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2-11-21 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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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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