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在酒店上班,去应聘的时候领导说工资是2500加提成,发工资是时候才知道工资降到了2300加全勤,领导说辞职还要提前一个月才能走,我怎么办啊?

2022-09-10 10:0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若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工资按照你的出勤天数发放。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辞职提前三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
  • 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或者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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