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公司根据一年的平均工资给我们提供劳动报酬。是从18年的1月到12月计算,还是从现在算起的12个月?如果他们中的一个要求无薪休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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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需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
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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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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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