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将近两个月了!总而言之,老板让我休息,不让我上班。我需要生活。我每天都需要租金和水电费。我辞职了。我辞职了。她不同意我,也不让我去上班。当我在家乡有东西的时候,我回家了!第二天下午12点以后,当我回家时,我被叫回去工作。未经批准,我不能回到家乡请假。我说我三天没来了,没带工资就走了。事实并非如此,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9-11 08:34:35
-
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