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造成残疾,已经经法院调解解决,获得了相应赔偿款。但如果以后出现了因这个事故引起的后遗症,还能再次上诉要求赔偿吗?

2019-04-14 04:2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把调解终结书送达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后,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终结书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或者全部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意外事故,如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或者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构成交通肇事罪,公民个人遭受人身或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需要对方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