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代课教师,签合同的那种。之前在区里面的学校代课三年,后又到市职学校代课将满七年!这几年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学校只给基本工资500元,课时费20元/每节,根本没有按同工同酬待遇,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学校辞退,我该如何与学校交涉?或者学校辞退我,我该怎样依法为自己争取权利?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4 08:3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发放工资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劳动者也有权利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所以如果存在违法辞退地情况下,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请求支付经济赔偿。
  • “我公司劳动合同每一年签一次,为期只有一年”不合法,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里说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任何赔偿”不可行,这违背劳动法有关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
  • 您好,解答您的问题:
    (1)没有签订合同,从每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所有的社保。
    (3)离职要求公司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4)2011年国庆节的法定节假日规定是3天,即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因没有劳动合同,需先搜集好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再协商。如协商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祝顺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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